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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点击数:  添加日期:2026年07月31日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编外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6年无锡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现就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复审地点:无锡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11楼会议室(槐树巷48号)

复审时间202687周五),具体安排见下表。

日期安排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初审通过

人数

87日(周五)

0800~1130

1

麻醉科医师

1

22

2

妇产科医师

3

132

3

康复科技师

1

121

87日(周五)

1400~1700

4

护士1

8

234

5

护士2

3

42

二、资格复审材料

1. 报名表原件(本人签名,附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 报名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 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另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5. 岗位表中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请携带证书原件;2026年才能取得规培证的人员,请提供规培基地开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6. 岗位表中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请携带原单位劳动或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原件。

7. 岗位表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并加盖公章。

8. 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人员,须提供住培协议及住培基地开具的本人社会化招录证明、社保缴纳清单原件。

9. 关于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审核。请提供如下材料并进行审核:若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20267月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提醒除报名表收取原件外,第2~9项材料准备复印件1份,附在报名表后,资格复审时一并交。

三、其他事项

1.初审过程中需要补充材料的应聘人员请将补充材料发至医院人事人才科邮箱:wxfyrsk@126.com

2.若截至目前仍未接到我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请及时与我院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10-81910016)。

3.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真实、清晰。若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招聘条件中明确要求的材料,或弄虚作假、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或属于《2026年无锡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中不得报名应聘情形的,取消考核资格。

4.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时须提交委托书(说明情况,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被委托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于8月中旬或下旬,请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关注我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20267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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