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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点击数:  添加日期:10年10月15日  

为实现我院“国内知名、省内领先”精品妇幼保健院的战略目标,满足医院专(学)科建设发展的需求,促进医院临床、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和医院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为医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为此,结合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才引进目标

(一)学科带头人

1.年龄50周岁以下,主任医师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生导师。

2专业基础理论功底扎实,学科知识面广;掌握本学科和交叉学科信息及发展动态。专业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临床能力明显高于同年资医师。

3.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省级二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第一完成人),并发表2篇以上SCI论文。

4.为省级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医学领军人才;或担任省医学会以上专业学会(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

1年龄45周岁以下,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

2.三甲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

3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二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第一完成人),发表过SCI论文。

4.担任省医学会有关分会委员或市医学会相关分会副主任委员。

二、人才引进形式

医院采取专兼职、固定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的形式。在加大人才引进的同时,聘请具有正高职称、在国内外学术界的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来院短期工作,医院为其提供住宿和往返路费,并根据人才类别给予一定酬金。对柔性引进人才还可实行项目工资、效益工资、协议工资等多种薪酬办法。对带课题(项目)来院的医院急需人才,可参照相应类别执行。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给予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2.配备研究场地、实验室技术人员;

3.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0万元以上。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

1.给予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

2.提供研究平台,必要时提供科研辅助人员;

3.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以上。

四、保障措施

1.注重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倾斜力度。结合实际,切实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保障。特别是对引进人才的落户、住房、职称、待遇进行专门考虑,优先对待。工资、福利、养老保险、职称评定等,除享受本院同等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外,还可实行项目工资、效益工资或协议工资等多种薪酬办法,确保高层次人才的收入稳定。同时,对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就业)等问题积极帮助协调,并对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在系统内部解决。

2加大资金投入。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按引进人才层次进行资助,专款专用,独立开支,确保人才引进资金兑现落实,切实加大经费支持保障力度,积极为人才培养工作创造条件。

 

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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