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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糖尿病健康宣教
妊娠合并糖尿病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孕前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又称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妊娠期才出现的糖尿病,称为妊娠期糖尿病。
1.饮食:
(1)妊娠早期(12周前)所需的能量和非孕期接近,妊娠中期(12周后)较孕早期增加能量约200kcal/d。
(2)孕前超重的孕妇,妊娠期每日应摄入能量25-30kcal/kg,孕前肥胖的孕妇,每日能量摄入应减少30%,但不少于1600-1800kcal/d。
(3)每日饮食适当,全面且均衡的膳食应包括非精制的碳水化合物及粗粮、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
①碳水化合物:主要来自谷类及其产品、水果和蔬菜,进入人体后被分解成糖类,如葡萄糖,作为人体的主要能量来源。
②蛋白质:主要来自肉类(如禽、畜、鱼肉)、蛋类、奶类及豆类、是维持子宫、胎盘和胎儿正常发育的重要营养物质。
③脂肪:包括各种食用油、坚果等。烹饪油推荐橄榄油、大豆油、玉米油。尽量减少摄入人造黄油、植物起酥油、巧克力、冰淇淋。
(4)不宜进食各种糖、蜜饯、饮料、果汁、糖制糕点等,不宜进食含高胆固醇的食物及动物脂肪,不宜饮酒,增加含铁、钙维生素等微量元素的食物摄入,适当限制钠盐的摄入。
2.运动:
(1)运动时间和频率:从吃第一口饭起算的饭后30分钟开始;运动持续时间从10分钟开始,逐步延长至30分钟,其中可穿插必要的间歇;每周宜3-4次。
(2)运动类型推荐:步行、慢跑、游泳、骑自行车等有氧运动。
(3)衡量运动适中的方法:运动中谈吐自如、呼吸平稳;若出现说话吃力、喘息、咳嗽等要减少运动量或停止运动。
(4)运动疗法的禁忌症:1型糖尿病合并妊娠、心脏病、视网膜病变、多胎妊娠、宫颈机能不全、先兆早产或流产、胎儿生长受限、前置胎盘、妊娠期高血压病等。
3.胰岛素:
(1)胰岛素的保存:未开封使用的胰岛素建议放入冰箱冷藏,约2-8℃保存,勿放于冰箱门上。已经开封使用的胰岛素,放在室温(15-30℃)下储存28天,避免放在过热或者过冷的地方,会引起胰岛素的变质。
(2)注射部位的选择:腹部(耻骨联合以上的1cm,最低肋缘以下1cm,脐周2.5cm以外的双侧腹部)、双上臂外侧、臀部及双下肢外侧;在同一部位连续使用一段时间后,应更换到另一部位;每个注射点应间隔两指宽。
(3)注射注意事项:注射针头一次性使用,注射胰岛素应定时、定量按医嘱正规注射。
4.自我监测:
(1)自数胎动:一日3次定时数胎动:早上07:00-08:00;中午13:00-14:00;晚上19:00-20:00,如胎动小于3次/小时或大于10次/小时要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2)血糖:
①新诊断的高血糖孕妇、血糖控制不良或不稳定及应用胰岛素治疗者:每天监测血糖7次,包括三餐前半小时、三餐后2小时及夜间血糖。
②无需胰岛素治疗的孕妇:每周至少监测1次全天血糖,包括三餐前半小时、三餐后2小时。
控制目标:空腹或餐前3.3-5.3mmol/L、餐后1小时≤7.8mmol/L、餐后2小时≤6.7mmol/L、夜间不低于3.3mmol/L。
(3)糖化血红蛋白:应用胰岛素治疗的孕妇,每两个月监测1次。控制目标:糖化血红蛋白<6%。
(4)血压:控制目标:血压<130/80mmhg。
(5)症状:有视力改变、低血糖表现,如面色苍白、头晕、心慌、脉快、出冷汗、肢体颤抖等,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5.心理:听一些优美抒情的音乐,保持身心愉悦。
6.产后:
(1)坚持母乳喂养,降低儿童早期发生的营养不良及营养过剩的风险,同时减少其将来发生肥胖、高血压糖尿病及心血管疾病。
(2)观察新生儿有无低血糖症状,如出现低血糖,需立即哺乳或采用其他纠正低血糖的措施。
(3)注意合理饮食及适当运动,定期随访。
(4)在产后6-12周进行糖耐量试验并同时检测血脂和胰岛素。如果糖耐量正常,每3年做一次血糖检查;若糖耐量受损,每年1次血糖检查;若为糖尿病,需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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