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须知


一、就诊流程

1.预约挂号

微信公众号搜索“无锡市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科”—— 就医服务 —— 预约挂号 —— 在线预约—— 计生门诊,使用二代身份证实名挂号

2.取号就诊

于就诊当天提前30分钟通过医院自助机/微信公众号取号缴费就诊。自费取号必须凭二代身份证,医保取号必须凭社保卡。

每天上午7:00-8:00为系统高峰时间段,网上预约暂停使用。网上预约后爽约3次,将被取消预约资格,请至医院人工窗口挂号。

二、药流服药流程

1.领取服药卡片

计生门诊就诊后获取医嘱 —— 结账 —— 1楼药房获取黄色药卡 —— 带好打印病历、结账发票、药流知情选择同意书 —— 门诊518药流预约处登记,领取服药卡片

2.来院服药

 按约定时间来院服药

三、服药后注意事项

1.服药前后均需要空腹两小时。

2.服药期间若有轻度腹痛,阴道少量出血(少于月经量),请不要惊慌,继续服药,如大出血、腹痛剧烈随时来院就诊。

3.服药期间应注意排出物,如为胚胎停育患者,排出物可先冷藏保存,赴约来院时交给医生。

4.来院务必带好卫生巾、餐巾纸、温开水。准备一天的时间。

5.门诊医生开具的其他药品在药流结束后服用。

四、流产完毕注意事项

1.药流术后1周至计划生育门诊复诊,根据复查情况有行清宫术的可能。

2.挂号方式:① 网上预约,②手机APP预约,③ 门诊楼5楼现场挂号

3.随访期间如出现多于月经量或大量活动性出血、持续腹痛或发热,应立即就医。胎囊排出后3周仍有阴道出血,建议及时就诊。

4.月经复潮前禁止性交。阴道出血未净前禁止盆浴,禁止阴道内自行用药及冲洗,保持外阴清洁,以防感染。

5.流产后多食瘦肉类、鱼、蛋、奶类和新鲜蔬菜水果。月经复潮前忌食辛辣和冰冷食品, 忌食桂圆、荔枝、人参等活血食物和保健品。

6.术后避孕措施已知情选择,如有疑问可向计划生育流产后关爱咨询室(PAC)咨询。可于流产后当天即开始使用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

7.术后休假20天。

8.疾病证明开具后需至1楼总服务台盖章生效(17:00-8:00至急诊室盖章)

温馨提示

一周复查流程:

1. 提前预约计生门诊。

预约流程:微信公众号搜索无锡市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科——就医服务——预约挂号——在线预约——计生门诊。

2. 复诊时请带好手术病历本。

3. 根据复查情况有行手术清宫的可能。

复查就诊地点:

周一及周日(7:50-16:30):门诊5楼计生门诊

高危患者须如实告知病史,

方便安全诊疗,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1. 真实年龄<20岁或≥40岁。

2. 内外科等疾病,尤其合并功能异常。

3. 代谢异常,严重过敏体质。

4. 生殖道畸形,如:双子宫,纵膈。

5. 严重骨盆畸形或下肢活动受限。

6. 合并盆腔肿瘤:(合并4cm以上子宫肌瘤或子宫腺肌症导致宫腔变形)。

7. 疤痕子宫(剖宫产史、子宫手术史)。

8. 宫颈Leep刀手术或微波治疗后宫颈条件差。

9. 剖宫产6个月内,顺产3个月以内。

10. 产后哺乳期。

11. 多次宫腔操作史:有3次以上人工流产史,近期宫腔镜手术史。

12. 带器妊娠:宫内节育器异位、断裂、残留等。

13. 手术失败史。

14.  长期服用类固醇激素。

15.  异常妊娠:稽留流产、不全流产、胚胎着床异常(宫角妊娠、宫颈妊娠、剖宫产疤痕部位妊娠等)或既往伴有产科胎盘附着异常和并发症史,可疑滋养细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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